講座主題:事實因果關系與法律因果關系
專家姓名:Helmut Koziol,、Ernst Karner
工作單位:奧地利國家科學院,、維也納大學
講座時間:2017年9月28日(周四)上午9:00—11:00
講座地點:逸夫廳
主辦單位:煙臺大學法學院
內容摘要:
行為人要對其行為結果負責,除了存在事實上的因果關系,,還必須認定其行為是否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在判斷是否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即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時,著重的不是事實本身,,而是涉及到法律政策,,案情的具體社會環(huán)境,當事人的特定狀況,,時代背景以及倫理價值觀念等等因素,,需要綜合考量。
主講人介紹:
Helmut Koziol教授,,奧地利國家科學院院士,,歐洲侵權法研究院榮譽研究員,格拉茨大學法學院教授,,維也納大學法學院教授,。
Ernst Karner教授,維也納大學教授,,歐洲侵權法研究院院長,,歐洲侵權法與保險法研究中心主任。
講座主題:侵權財產(chǎn)損害賠償確定的邏輯進路
專家姓名:曹險峰
工作單位:吉林大學
講座時間:2017年9月28日(周四)下午14:30至16:30
講座地點:法學院二樓多媒體教室
主辦單位:煙臺大學法學院
內容摘要:
一個責任原因事實可能造成一系列不利后果,,在結果形態(tài)上可分為財產(chǎn)損害與非財產(chǎn)損害,。兩者在可賠償性、賠償目的,、賠償計算規(guī)則等方面存在質的區(qū)別,,很難建立一個統(tǒng)攝兩者的損害賠償范圍模式。主講人試從賠償原則,、損害限定模式,、限定要素等方面就財產(chǎn)損害賠償范圍限定問題進行論述,,以期能有助于立法論與解釋論。
主講人介紹:
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從事民商法學研究,,在《法學研究,、《法律科學》、《法制與社會發(fā)展》等期刊發(fā)表論文三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