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座主題:民法典之債法的編纂
主講人:黃茂榮
工作單位:臺灣大學法律學院
講座時間:2019年5月27日8:00-9:30
講座地點:法學院二樓多媒體
主辦單位:煙臺大學法學院
內(nèi)容摘要:
債法之規(guī)范事項在編纂上的配置,,其規(guī)定主要有三個部分:各種之債的定義,、債之發(fā)生及債之發(fā)展。無論是意定之債還是法定之債皆有這三個項目必須加以規(guī)定,。本次講座將首先介紹民法典之涵蓋項目,,其次介紹債法之編纂,,最后介紹民法總則、債法總則或侵權(quán)責任法及合同法專法,,進而對民法總則與債法總則之編纂其間配置的項目進行總結(jié),。
主講人介紹:
黃茂榮(1944年生),臺灣法律學者,,臺灣大學法律系畢業(yè),,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專攻領(lǐng)域為債法及稅法?,F(xiàn)任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終身特聘教授講座教授,,前“司法院大法官”。
代表作《法學方法與現(xiàn)代民法》,、《法學方法與現(xiàn)代稅法》,、《公平交易法理論與實務(wù)》,、《債法總論》、《買賣法》,、《民法總則》,、《稅捐法論衡》、《稅法總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