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維霖,男,,漢族,,1988年3月出生,山東鄒平人,中共黨員,,現為煙臺大學法學院2013級法律碩士研究生,。張維霖同志自2014年11月18日加入中國共產黨以來,處處以優(yōu)秀共產黨員的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思想積極進步,、學習刻苦認真、工作積極努力,,善于團結全體同學,,學習工作均得到老師同學的一致好評,能夠真正在學生集體中起到先鋒模范的引領作用,。
讀研期間,,張維霖同志勇于承擔各項學生工作,曾擔任以下學生職務:煙臺大學第九屆研究生會主席,、煙臺大學第八屆研究生會組織部部長,、煙臺大學法學院第十四屆研究生會主席、2013級法律(非法學)專業(yè)班級班長,、“半島研究生論壇”組委會委員,、煙臺大學法學院《勺海法律評論》編委會主任、煙臺大學法學院法律志愿服務中心辦公室主任,、2016年6月起擔任煙臺大學法學院2016屆校友理事會理事長,、2016年6月起擔任煙臺大學2016屆校友理事會常務副會長。
作為主要學生干部,,張維霖同志在學生工作中敢為人先,、勇于擔責,能夠積極帶領班級,、學院以及全校研究生同學通過認真組織各類學術,、文體等活動,豐富研究生課余生活,,提升研究生影響力,,發(fā)揮研究生在科研方面優(yōu)勢,營造全校良好的科研教學氛圍,。
具體來講,,在班級工作中,張維霖同學擔任班長三年以來,,能夠團結本專業(yè)全體同學,,與全班同學保持良好溝通,創(chuàng)建交流及信息共享平臺,,積極組織班級集體活動,,提升班級凝聚力,。在任期間,班級43名同學團進奮進,,銳意進取,,整體表現優(yōu)異,其中司法考試通過率超過80%,。
擔任法學院研究生會主席期間,創(chuàng)建“兩點三力”工作思路,,即以服務師生為出發(fā)點,,以學術研究為立足點,努力提高研會自主力,、落實執(zhí)行力,、擴大影響力,使之成為法學院,,乃至是煙臺大學的一個窗口,、一面旗幟。在此工作思路的指導下,,張維霖同志帶領法學院研究生會全體成員積極參與法學院成立三十周年系列活動,、積極聯絡校友資源,組織各類工作交流座談會,、積極參與并組織各類社會實踐及學院各類大型學術活動,;工作中,張維霖同志具備較強的創(chuàng)新思維與創(chuàng)新意識,,帶領法學院研究生會開拓全新工作模式,,引進“頭腦風暴”式常委會會議模式,突破傳統(tǒng)學生組織僅僅具備上傳下達職責的束縛,,帶領研會成員秉承“引進來走出去”的工作理念,,大膽創(chuàng)新,主動出擊,,邀請山東大學法學院研究生會做客煙臺大學法學院,,并與之在學生工作與學科建設方面進行了深入溝通與交流,形成了長效運作機制,,為雙方學生工作的進一步開展提供了有益借鑒,。擔任法學院研究生會主席期間,張維霖同志以身作則,、事必躬親,,帶領法學院研究生會提高了研會的自主力、落實了研會的執(zhí)行力,、擴大了法學院研會在法學院甚至全校的影響力,,將法學院研究生會學生工作提升至一個新的高度,。
張維霖同志擔任學煙臺大學研究生會主席職務期間,帶領煙臺大學研究生會全體成員以服務煙臺大學全體研究生為出發(fā)點,,積極落實學校在全校研究生范圍內積極開展調研活動的工作部署,,從個人信息、個人學習,、個人生活以及個人思想等多方面對全體在校研究生進行了一次徹底的摸底排查,,并形成了近萬字的詳細調研報告,,為學校針對研究生的下一步工作計劃提供了思路與借鑒。與此同時,張維霖同志充分發(fā)揮自身優(yōu)勢,,積極創(chuàng)新學生工作方式,,以文體活動為突破點,,通過歷史性組織研究生作為一個整體參與煙臺大學校運動會,、歷史性組織全校研究生成立煙臺大學研究生籃球隊并參與比賽等方式,努力提升全校研究生同學的凝聚力與向心力,,擴大研究生群體在學校的影響力,。工作期間團結了一批特別能吃苦、特別能奉獻的優(yōu)秀研究生同學,,加強了各學院之間的溝通交流,,為學校研究生學生工作的進一步開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此外,,張維霖同志充分認識到與優(yōu)秀院校加強學生工作交流的重要性與緊迫性,,在其擔任煙臺大學研究生會組織部長期間,曾積極參與由山東大學(威海),、煙臺大學,、哈爾濱工業(yè)大學(威海)以及魯東大學等高校聯合創(chuàng)辦的“半島研究生論壇”,擔任煙臺大學研究生會主席后,,更是進一步加強與“半島研究生論壇”的溝通與交流,,通過與其他高等院校優(yōu)秀學生組織之間的進一步溝通,認識到自身發(fā)展的優(yōu)勢與不足,,為日后學生工作的進一步發(fā)展提供有益借鑒,。
張維霖同志具備一名優(yōu)秀共產黨員特別能吃苦、特別能奉獻的優(yōu)秀品質,,在擔任其他學生干部期間,,處處以身作則,在做好學生工作的同時不忘學生的本職工作,,讀研期間,,各科學習成績連續(xù)兩年為專業(yè)第一,科研方面更是積極探索,,主持一個煙臺大學大學生科技創(chuàng)新基金項目《我國民營銀行監(jiān)管法律問題研究》(項目編號:140145,,被評為優(yōu)秀結題項目),;公開發(fā)表學術論文四篇。
張維霖同志讀研期間曾獲以下榮譽:2014年獲煙臺大學“優(yōu)秀共青團員”,;2014年獲煙臺大學“優(yōu)秀研究生干部”,;2015年1月獲“煙臺大學第七期青年馬克思主義者培養(yǎng)班優(yōu)秀學員”;2015年獲“教育部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yè)教學指導委員會,、中國法學教育研究生會2014年年會”暨“法治中國建設與法學教育改革”論壇優(yōu)秀志愿者,;2015年獲煙臺大學優(yōu)秀共青團干部;2016年獲山東省優(yōu)秀畢業(yè)生,;2016年獲山東省優(yōu)秀學生干部,;2016年獲煙臺大學思源“德和衡”優(yōu)秀畢業(yè)生獎學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