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建筑學院
日期:2017-05-10
來源:建筑學院
為落實《煙臺大學2017年理論學習安排意見》要求,5月9日上午,建筑學院黨總支在學院大會議室召開中心組學習會議,會議由院黨總支書記張紹河主持,學院中心組成員參加學習。
學習采用傳達文件和討論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張紹河帶領與會人員集體學習了學校《關于校紀委委員和基層黨組織紀檢委員履行職責發(fā)揮作用的意見》《關于實踐運用監(jiān)督執(zhí)紀“四種形態(tài)”的實施辦法(試行)》和《關于實施二級單位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突破項目的通知》三個文件。與會同志圍繞學院黨建工作需要重點突破的任務進行了討論。
會議強調,“四種形態(tài)”對黨員干部的違規(guī)違紀行為,無論是苗頭性問題還是輕微違紀乃至重大違紀違法,都提出相應紀律要求,其核心就是用嚴明的紀律管住全體黨員。與會人員要深刻領會監(jiān)督執(zhí)紀“四種形態(tài)”內涵,堅定理想信念,增強宗旨意識,把黨的紀律刻印心上,使廉潔自律規(guī)范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守住紀律“底線”,時時處處以一個共產黨員的身份嚴格要求自己。會議要求,積極支持紀檢委員發(fā)揮作用,為其開展工作提供條件。紀檢委員要明確工作職責,勇于擔當,切實發(fā)揮監(jiān)督作用。